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培字[2010]05号
关于举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析及贷款担保风险识别 及代偿与追偿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对行业的整改明确了方向,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规范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办法》的制定和发布将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规范管理,防范化解融资性担保业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业健康发展,同时《办法》中也对担保公司的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性限制规定,无疑对各相关单位的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3月24日财政部又发布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监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同时在政策上给予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等扶持。担保机构如何规范健康的发展,解决《办法》带来的冲突?如何应对《办法》中限制和约束性规定?另外决定贷款担保能力的风险识别与控制始终是制约行业发展的难题,如何加强企业调查进行风险识别和控制?如何按照法律规定从严做好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方案设计?如何加强在保企业的保后跟踪?如何运用合法合规的手段进行追偿?这些诸多问题也始终困扰和制约着行业的发展。根据众多单位的需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针对《办法》中的难点、要点。研究决定于5月20-23日在四川成都举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析及贷款担保风险控制及代偿与追偿案例分析高级培训班”,本期研修班由北京世纪源泉文化交流中心承办。本次研修班将采取重点理论讲授+互动案例分析的授课方式,望各单位踊跃参加。
附件:一、培训班具体安排 二、报名回执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秉珍
电话:010-52210508/52210501 传真:010-52210518 手机:133918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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